我妈于5年前去世后,我爸给我买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但是,我哥哥姐姐对此很有意见,想和我爸打官司,以分得这套房子的产权。请问:我爸有权给我买房子吗?我哥哥姐姐打官司能胜诉吗?
石家庄赵律师解答:可以肯定地说,你爸有权给你买房子,但购房款必须是他的个人财产。如果你妈去世后没有按照以下规定由继承人继承遗产,则你父亲的购房款中可能包括你哥哥姐姐应当分得的遗产,这样,你哥哥姐姐打官司就可能胜诉。这个规定是1985年4月10日通过的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第一步,先将你父亲与你母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出一半给你父亲,另一半为你母亲的遗产。第二步,你父亲、你、你哥哥姐姐继承你母亲的遗产。如果你母亲遗产的继承程序已经履行完毕,你父亲可以用属于他自己的钱给你购买房子,这叫赠与,其有关法律依据包括,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至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这里讲的“登记等手续”,是指已经办理的你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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