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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何交纳土地使用税、费?
要求解答律师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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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我爱上网您好,我恰好在网上。由我来回答您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除属于集体所有的外均属国家所有,购房人因房屋买卖所取得的是相应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一定年限的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将收归国有,或由使用人与国家就该土地的继续使用达成新的协议,并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费,但如何交纳和标准如何目前均无相关规定。
解答人:赵丽娜律师,电话13930139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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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10-07 1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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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先说明一下事情:今年5月份,我母亲到一饭店打工,工作了十几天后,由于饭店操作间地板滑,导致我母手和大腿摔倒骨折.现在仍在治疗当中,对方出了一部分医疗费,但是最近他们想了解这件事,我们考虑到以后的治疗和康复,决定要钱,但他们只给几千块钱,以后就什么也不管了.我想问一下,这事,我们该如何去索要,第一步,第二步,怎样去做?还有,工作时并没有和对方饭店签任何合同.如果打官司的话我们大概能得到多少赔偿费?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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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先提问几个问题:1\你母亲在该饭店打工多久,是否按月支付工资?
2\你母亲手和大腿骨折后有没有进行伤残鉴定或者工伤鉴定等?
3\除了医疗费外,还有其他实际产生的费用比如误工费护理费等有没有证据能证明?
建议
1\第一步:取证证明你母亲是劳动关系;如果不是劳动关系,那是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则按工伤待遇,雇佣关系则按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来;
取证实际损失等;
做伤残鉴定;
第2步:跟对方协商,
第3步,协商不成起诉.
我说得很细致了.需要面询或者电话都可以直接和我们联系.
至于能得到多少赔偿费,要看证据和事实,现在难以作深入分析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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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10-05 12:1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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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能不能出租?如果没有效,村委会签定的合同已经履行了一部分,法律上应该如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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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法等法律,农村集体土地不能出租.租赁合同无效的后果是恢复原状:返还出租土地,退回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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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10-04 20:4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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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一公司做生意合同约定谁违约了给对方支付15万元,可是现在因为他们的违约行为我的损失远远超过了15万,请问律师们,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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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充分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为贯彻公平原则,适度保护违约方的正当权益,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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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10-03 20:2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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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物业公司的行政单位是什么?它有哪些职权呢?谢谢!
如果它做的行为不合适,我们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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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房管局.它的职权很多,它的行为合适不合适,您没有具体交代.原则上讲,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抽象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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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10-02 22:4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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